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暨减持至 5%以下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慧达”)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1875%变化至4.9960%,累计变动超过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490,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投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投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5,9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1875%,因受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原因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被动增加,比例被动稀释;同时,中投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影响,股份数量由4,495,900变动至10,490,397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1875%变化至4.9960%,超过1%,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6,257,9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由 4,495,900 股变为 7,193,440 股,占总股本比例 6.19%,比例未发生变化。
2、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3 日
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16,257,920 股增加至 119,752,2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 6.19%变化至 6.01%。
3、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 59,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19,752,220 股调整至 119,693,2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总股本减少较少,持股比例仍为 6.01%。
4、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 119,693,220 股调整至 119,678,2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总股本减少较少,持股比例仍为 6.01%。
同时,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将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49,100 股调整为 844,100 股,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19,678,220 股调
整至 120,522,3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 6.01%变化至 5.97%。
5、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及因公司受“隆利转债”转股影响,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120,522,509 股增至 192,835,89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由 7,193,440 股变化至 11,509,497 股,因同比例增加,持股比例仍为 5.97%,比例未发生变化。
同时,同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33,520股限制性股票。及因受“隆利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已由 192,835,893 股增至202,465,332 股,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202,465,332 股减至为 202,231,81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 5.97%变化至 5.6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34 元/股)的 130%(23.84 元/股),已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隆利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截止前未转股的
登记在册的全部“隆利转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隆利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231,812 股增加至203,626,42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 5.69%变化至 5.65%。
7、2021 年 12 月 15 日,因公司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截止前未转股
的登记在册的全部“隆利转债”,公司的总股本由 203,626,428 股增加至 209,976,17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5.65%变化至 5.48%。
8、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金盛及其一致行动
人融慧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隆利科技股份 1,019,100 股,公司的总股本不变,持
股数量由 11,509,497 股减少至 10,490,397 股,持股比例由 5.4813%变化至 4.996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被动稀释、集中竞价,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854%,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元/股) 例(%)
2022.1.4—
中投金盛 集中竞价 24.81 945,000 0.4501
2022.3.31
2022.1.4—
融慧达 集中竞价 24.18 74,100 0.0353
2022.3.31
合计 -- -- -- 1,019,100 0.4854
注: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为 209,976,174 股。表格中进行的减持,减持股份占总股
本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09,976,174 股计算。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投金盛 4,087,200 5.6250 9,518,226 4.5330
融慧达 408,700 0.5625 972,171 0.4630
合并 4,495,900 6.1875 10,490,397 4.9960
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9,976,174 股。表格中本次变动后持有
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总股本 209,976,174 股计算,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72,661,200 股计算,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预披
露时公司的总股本。持股比例的变动同时受在此期间的隆利转债转股影响。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股东中投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中投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融慧达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