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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隆利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13,921.8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8,664,643.3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916,629.9 元,支付股利 72,661,2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累计的
可供分配利润为 280,400,735.34 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166,298.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4,983,684.6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916,629.9 元,支付股利 72,661,200 元。公司 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0,572,153.71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0,400,735.34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119,752,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7,364,071.90 元(含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其他说明

  1、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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