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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隆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现场出席董事 7 人,监事游丽娟、梁保珍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柴广跃先生、伍涛先生和王利国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审计,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142.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 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新理先生、吕小霞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出具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其他违规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出具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80,400,735.34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0,572,153.71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80,400,735.34 元。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
119,752,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5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 17,364,071.90 元(含税)。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65,000 万元,低风险额度 120,000 万元,以满足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需要。以上授信额
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公告》。

  (十四)《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了认真自查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公告》。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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