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724,003.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3,712,473.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71,834.22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78,664,643.39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718,342.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037,176.7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71,834.22元。公司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983,684.6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78,664,643.3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66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2,661,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3,596,7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6,257,920股。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公司的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四、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