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8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0%;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16,66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5 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65 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303,030股至 606,0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至 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首次回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96,4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26.6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35.4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2,067,952.4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4-068)。
(二)回购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05,2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18.20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35.4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5,199,537.4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最终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