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及新一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州金茂”)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期间共减持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轮减持后,苏州金茂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1,74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
2、苏州金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9,9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37%,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苏州金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如本轮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苏州金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新一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
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8 月 3 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已实施完毕,苏州金茂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总数的比例
2020-6-29 至 303.69 850,000 1.63%
集中竞价交 2020-8-3
易 小计 850,000 1.63%
2020-6-8 至 243.90 760,000 1.46%
苏州金茂 2020-6-11
2020-6-12 至 258.21 540,000 1.04%
大宗交易 2020-6-17
2020-6-18 至 266.89 450,000 0.87%
2020-6-19
小计 1,750,000 3.37%
合计 2,600,000 5.00%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 2020 年 8 月 3 日,苏州金茂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49,982 8.37 1,749,982 3.37
苏州金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49,982 8.37 1,749,982 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承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苏州金茂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并将在后续减持计划继续准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触犯相关禁止性规定,确保自身的减持行为合法合规。
3、苏州金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新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
1,749,982 3.37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退出、流动性变现。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苏州金茂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49,9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37%。
苏州金茂于 2011 年 8 月完成向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即 2018 年 11 月 9 日,苏州金茂对本公司的投
资期限已超过 60 个月,苏州金茂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的要求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苏州金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拟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苏州金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4、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声明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苏州金茂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苏州金茂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苏州金茂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苏州金茂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苏州金茂严格遵守了《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苏州金茂承诺,在本计划载明的减持股份期间内,严格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轮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苏州金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