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13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时代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478。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338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68人,预留授予部分70人。
3、行权数量:466,812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65,802份;预留授予部分101,010份。
4、行权价格:611.43元/份。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17日。
6、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前):612.08元/份。
4、拟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4.03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204.128万份,预留89.9020万份。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包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含外籍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期 占本计划授 占本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权的数量 予股票期权 告日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GE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0.1360 0.046% 0.00006%
XIAOMING
JIANG BO 中层管理人员 法国 1.2440 0.423% 0.00053%
QIAN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1.3780 0.469% 0.00059%
WUQUAN
YU TAO 中层管理人员 澳大利亚 0.4070 0.138% 0.00017%
杜松岩 中层管理人员 德国 0.2710 0.092% 0.00012%
方树康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7390 0.591% 0.00075%
周耀强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1.9200 0.653% 0.00082%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共 290 人) 197.0330 67.011% 0.08460%
预留部分 89.9020 30.576% 0.03860%
合计 294.0300 100% 0.1262%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
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行权安排。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5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行权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 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四期行权,具体行 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5%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5%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
第四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0%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详见本公告“二、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
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8 日,
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股票期权的授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