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3-115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五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
1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面反馈意见。 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 ……
2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
名和选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不 和选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不得
3 得与其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 与其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直接或间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职权,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针对以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
下相关事项享有特别职权: 明确意见;
(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二)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务所; 益;
(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独立 (三)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
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提议召开仅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七)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 (八)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权;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九)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法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特别职权。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六) 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项及第(八)、(九)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上述第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 职权的,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
权时所需的费用(如差旅费用、通讯费用等) 意。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所列职权的,
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特别职权不能正常
……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独
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
时所需的费用(如差旅费用、通讯费用等)
由公司承担。
……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下列 第一百一十七条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
(一)提名、任免董事;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向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 公司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5 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
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委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
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有关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
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 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易或者转让;
(八)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事项;
(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
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
当明确、清楚。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应当保
证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
查发现异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新增)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
6 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新增)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
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六
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一百一十八条
7 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