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 429 号 3 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新达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股份 116,996,7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56.5484%。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7,523,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7.13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472,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411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8,459,3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4.0887%。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21,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37,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99%。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8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8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中山市建达饰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凯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中山市建达饰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凯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59,3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