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201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过运机集团(001288)、思维列控(603508)、皮阿诺(002853)、顶固集创(30074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202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 月起从事审计业
务,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拟 IP0 企业审计现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近三年签署顶固集创(300749)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
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情况: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
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鉴于双方长期诚信合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
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鉴于双方长期诚信合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