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22]00862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泽涵、周军
审计报告正文
大华审字[2022]008622号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顶固集创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顶固集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2、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一)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三十六)及附注六、注释39所述,2021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128,326.9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84%。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商为主,大宗客户、直营模式为辅,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不同,可能存在虚增收入或收入确认准确性方面的的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及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与测试,评估内控设计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通过访谈管理层、检查销售合同和销售环节产生的原始单据等,评估公司不同销售类型的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3)检查不同业务模式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物流单、大宗客户签收单等,以证实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4)针对不同类型收入及毛利率,分维度执行分析性复核,判断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5)对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进行发函,询证公司与客户本期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项情况;
(6)实施销售回款检查,检查销售回款的单据是否与银行单据记录的一致,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7)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部分收入确认凭证,并进行双向核查。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收入明细记录追查至发货单、物流单和销售订单;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物流单追查至收入明细记录,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告附注四、(十二)、(十三)、(十五)及附注六、注释3、注释5、注释7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6,582.32万元、21,636.44万元、5,072.96万元,占当年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03%、13.23%、3. 10%,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07%、16.67%、3.91%。
若相关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顶固集创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审计应对;
(2)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比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比重比较,分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3)通过分析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顶固集创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顶固集创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顶固集创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顶固集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顶固集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顶固集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顶固集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顶固集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顶固集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泽涵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0,798,284.75 436,979,073.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5,823,185.51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