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1-139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72.70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1 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59 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顶固集创”)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顶固集创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广
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51 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登记人员及授予权益数量的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59 名激励对象 172.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0.84%。
获授第一类限 占授予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告日总股本的比
(万股) 量的比例 例
赵衡 财务总监 6 3.47% 0.03%
徐冬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 5.79%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6.70 90.74% 0.76%
(57 人)
合计(59 人) 172.70 100.00% 0.8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
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A,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A) 解除限售比例(B)
A≥249.59% 10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12.79%≤A<249.59% 90%
194.39%≤A<212.79% 80%
A<194.39% 0
A≥380.68% 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30.08%≤A<380.68% 90%
304.78%≤A<330.08% 80%
A<304.78% 0
A≥555.47.% 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86.48%≤A<555.47% 90%
451.98%≤A<486.48% 80%
A<451.98% 0
注: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率(X)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确定的业绩目标执行。
业绩完成率(X) 95%≤X 85%≤X<95% 80%≤X<85% X<80%
解除限售比例(Y) 100% 90% 80% 0
激激励对象当年因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
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结果(S) 90≤S 85≤S<90 80≤S<85 75≤S<80 S<75
解除限售比例(Z) 100% 90% 80% 60% 0
①若个人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小于 75 分,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