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1-134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51 元,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7.22 元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及权益数量: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29.40
万股,其中授予 59 名激励对象 172.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57 名激励
对象 156.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具体内
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33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1.61%。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0.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2.42%。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5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0.7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7.58%。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65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0.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
的 52.42%。
获授第一类限 占授予第一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量 告日总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赵衡 财务总监 6 3.47% 0.03%
徐冬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 5.78%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7 90.75% 0.77%
(63 人)
合计(65 人) 173 100.00% 0.8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57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16.94 万股的 0.7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47.58%。
获授第二类限 占授予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量 告日总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7 100% 0.77%
(63 人)
合计(63 人) 157 100% 0.77%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51 元,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7.22 元。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40%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解
除限售/归属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A,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B)
A≥249.59% 100%
第一个解除限售/ 212.79%≤A<249.59% 90%
归属期 194.39%≤A<212.79% 80%
A<194.39% 0
A≥380.68% 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 330.08%≤A<380.68% 90%
归属期 304.78%≤A<330.08% 80%
A<304.78% 0
A≥555.47.% 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 486.48%≤A<555.47% 90%
归属期 451.98%≤A<486.48% 80%
A<451.98% 0
注: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