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俊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潇滢,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IPO 审计、清产核资、投资并购业务,2020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任中炬高新等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从 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IPO 企业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08 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20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 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除 2019 年度受到自律处分 1 次外,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
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等情况,经综合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均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
5、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
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鉴于双方长期诚信合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鉴于双方长期诚信合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该所体现了较高的组织能力和执业水平,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 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六)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