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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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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0-186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顶固集创”)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一、现金管理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 亿元(含1.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主要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如下:本次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募集资金。

  (三)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
办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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