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0-06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972,038.16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盈余公积 7,397,203.8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8,234,906.96 元,合并财
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5,454,309.8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5,16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6,413,55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