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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5

金力永磁: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属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交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实际影响。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收购意向协议概述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
与巴彦淖尔市银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海新材”或“标的公司”)之股东任海亮先生、任海虎先生、武军先生(以下简称为“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银海新材 51%的股权,其中拟收购任海亮持有的银海新材 20.4%的股权,拟收购任海虎持有的银海新材 20.4%的股权,拟收购武军持有的银海新材 10.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海新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价格及具体交易条款等需各方进一步协
商确定。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拟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尚在出具中,交易各方将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及收购股份比例将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签订意向协议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意向协议为股权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拟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任海亮,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1502021965******35,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2、任海虎,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1502031961******10,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3、武军,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1502021973******74,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巴彦淖尔市银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3072564753U

  法定代表人:任海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9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纯稀土化合物产品、稀土抛光粉生产、加工、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稀土产品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生产、加工、销售;稀土抛光粉研发;抛光粉原材料的购销;稀土应用产品、磁性材料、铁合金、有色金属、钢材、矿产品、石灰石、铁矿石、焦炭、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陶瓷制品、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任海亮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600 万元、持股比例 40%;任海虎认

缴出资额人民币 1600 万元、持股比例 40%;武军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800 万元、
持股比例 2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意向协议由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于赣州市签署,公司
有意收购银海新材部分股权,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上述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银海新材 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海新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最终估值以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3、各方同意在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尽快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协议,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银海新材是专业从事稀土抛光粉、磁性材料等废弃物料综合回收利用生产加工企业,主要以稀土抛光粉、磁性材料等废弃物料作为生产原料,提取其中的稀土元素。银海新材主要生产产品包括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钆等稀土氧化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银海新材已建成稀土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 5000 吨多种单一稀土化合物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领先供应商。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对于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磁泥废料、向客户收集的废旧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进行稀土元素的提取及回收再利用,从而节约稀土资源,并满足客户使用回收稀土原料的需求。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属于协议合作意愿性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如需)、股东大会(如需)审议,该交易事项的正式实施和具体交易事项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性因素,存在中止或终止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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