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具体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依照本协议开展具体合作事项,应以双方及双方关联方签订的项目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
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亦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 年 5 月 16 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公司”)与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在北方地区的管理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本着“着眼长远、优势互补、互惠多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为基础,全面深化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保障性并网集中式新能源项目;(2)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3)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4)分散式风电项目;(5)永磁电机改造项目。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0MA0MWGJ73X
3、负责人:王波
4、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9 日
5、注册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华润大厦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
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华润电力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华润电力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华润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通过开展合作,以共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为抓手, 推进能源优化升级,
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基础,推动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构建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现代能源生态圈,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双方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保障性并网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双方积极合作储备优质新能源项目,以联合体或合资公司的形式进行项目申报(联合体/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另行约定,以联合体协议/合资公司章程为准),共同争取项目建设指标,实现合作共赢。
(2)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双方依托金力包头公司在包头市投资项目用电负荷及所在园区,共同规划并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共同打造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3)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
双方将紧抓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机遇,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上进行合作。
(4)分散式风电项目
双方将综合考虑包头市资源状况、建设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优质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工作。
(5)永磁电机改造项目
双方就工业永磁电机改造项目进行技术交流,按照研究技术成果适时对北方大区范围内,需要进行电机改造的机械逐步进行改造应用,以提高机械的效率。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使用绿色电力推动了公司的低碳生产,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构建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现代能源生态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
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协议双方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具体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依照本协议开展具体合作事项,应以双方及双方关联方签订的项目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亦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