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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金力永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
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于 2006 年成为中国香港执
业注册会计师、于 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IPO 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以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和吕乐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香港为公
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2021 年境内审计机构和境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
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境外审计业务资格,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拟续聘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
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审计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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