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次日 公司于 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 m.c n)上披 露了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注销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1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 万份进行注销。
(二)注销行权期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期限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6.70 万份;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期限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12.50 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70 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2.50 万份股票期权,两者合计69.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需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82.20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2.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