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7 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
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660.9368 万元。 16,513.747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60.936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13.7471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