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6)。
3、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 9 月 11 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88)。
4、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获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曹卫荣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目前已在逐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1,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68%。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价格为 9.73 元/股,系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204,330.00 元,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1,000 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12,214.00 22.29 -21,000.00 27,791,214.00 22.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6,942,464.00 77.71 - 96,942,464.00 77.72
总股本 124,754,678.00 100 -21,000.00 124,733,678.00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曹卫荣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目前已在逐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曹卫荣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目前已在逐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9.73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律师意见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