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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欣锐科技: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李英先生、任俊照先生

  独立董事: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李玉琴女士

  2、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丽君先生、张晨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琼女士

  3、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总经理:吴壬华先生

  副总经理:李英先生、毛丽萍女士、曹卫荣先生

  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


  董事会秘书:罗丽芳女士

  二、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规执行。

  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温旭辉女士、吴青女士、武丽波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不再担任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陈焕洪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所持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旭辉女士、吴青女士、武丽波女士以及陈焕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在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董监高人员简历
吴壬华先生

    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
后。197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分别获工学学士、
工学硕士及工学博士学位,并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
毕业生”证书;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日本九州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
担任访问学者;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日本 NEMIC-LAMBDA 株式会
社(现名为 TDK-Lambda 株式会社)技术本部,担任高级工程师;1997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等职务;2005 年 1 月创办本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壬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259,5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77%,
并通过持有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2,17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325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与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毛丽萍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壬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毛丽萍女士

    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研究生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用友财务软件公司;
1993 年 2 月至 1997 年 2 月,日本留学;1997 年 2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社会
义工;2005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毛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5,41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1%,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4,747,8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461%,并通过奇斯科技和鑫奇迪科技控制发行人 7.87%股份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壬华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毛丽萍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研究生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
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预研部;2005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英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436%;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5,6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860%,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英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俊照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安徽华贝集团,担任董事长秘

书;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荣希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助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就职于上海华旗资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
中心投资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任俊照先生通过深圳市达晨晨鹰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23%,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任俊照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岳奇先生

    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担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
就职于广东国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0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起人;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安泰科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岳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谭岳奇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丽红女士

    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CPA。2000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学士学位,2003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 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行业标准制定专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湖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首批),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与审计研究,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出版专著 2 部,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青年基金。2020 年 5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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