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欣锐 JLC1
2、期权代码:036469
3、授权日:2021 年 8 月 17 日
4、授予数量:283 万份
5、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5 名
6、行权价格:24.65 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8、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 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
(万股) 例 的比例
首次授予(15 人) 283 61.79% 2.4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据存在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 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各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 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授权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 3 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7.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9.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12.00 亿元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 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 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核分数(G) 100≥G≥90 90>G≥80 80>G≥70 G<7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9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 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