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大厦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壬华先生、李英先生、毛丽萍女士和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吴壬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提名李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提名毛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提名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和李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客观反映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公司拟给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币 7 万元的津贴(含税),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利益。
经审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告。
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谭岳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提名陈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提名李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
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接与有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 4,500 万元融资,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二项专利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为此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贷款有关的事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