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天地数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7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600,000.00元(不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于2022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3,048.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296,951.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9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1 热转印涂布装备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10,255.35 6,624.50
2 信息化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037.32 2,455.00
3 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3,020.50 3,020.5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50.00 5,100.00
合计 22,863.17 17,200.00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及
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全部用于“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
项目”。该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森智能”)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10,018.34万元,公司以借款的方式
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维森智能的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维森智能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变更后,原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投
入实施。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 投资总额 尚未使用募 项目名称 实施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主体 集资金金额 主体 投入金额
热转印涂布装备
及产品技术升级 10,255.35 5,224.46 年产 2.3 亿平米
项目 天地 智能识别材料生 维森 10,018.34 9,475.07
信息化和研发中 数码 4,037.32 1,924.16 产线(二期)项 智能
心升级项目 目
安全环保升级项 3,020.50 2,326.45
目
合 计 17,313.17 9,475.07 合 计 10,018.34 9,475.07
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475.07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
际变更金额以划转时专户余额为准。
三、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分批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可
转债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
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
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本数)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结构性
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需符合以
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4)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方投行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