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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天地数码: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可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946 份,行权价格为 10.274 元/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7,946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38,190,126 股的 0.0419%。

  2、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公司届时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 2020 年 5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3.09 万份股票期权和 73.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以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2 万份股票期权和 9.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25,300 份股票期权和25,300 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9、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10、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5,653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653 股;因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69,481 份,回购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1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345,134 份,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345,134 股,回购总额为 1,931,232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1年8月18日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3.09 万份最终调整为102.298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67 元/份最终调整为 11.554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22 万份最终调整为 12.9045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68 元/份最终调整为 10.274 元/份。

  13、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45,134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14、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45,13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535,260 股变更为138,190,126 股。

  15、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5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届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予。  营业收入增长 30.41%,满足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当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
4、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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