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1-121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数
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浦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浦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5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106%),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5%),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潘浦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潘浦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5%,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潘浦敦 大宗交易 2021/12/22 10.39 1,500,000 1.0855%
注: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8,535,260股变更为138,190,126股。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潘浦敦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南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日
股票简称 天地数码 股票代码 300743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00,000 1.0855%
合 计 1,500,000 1.085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52,228 14.5106% 18,552,228 13.4251%
潘浦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13,057 3.6277% 3,513,057 2.54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39,171 10.8830% 15,039,171 10.8830%
合计持有股份 14,014,049 10.1411% 14,014,049 10.1411%
韩琼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3,513 2.5353% 3,503,513 2.5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10,536 7.6059% 10,510,536 7.6059%
合计持有股份 16,981,261 12.2883% 16,981,261 12.2883%
刘建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45,315 3.0721% 4,245,315 3.07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35,946 9.2162% 12,735,946 9.2162%
合计持有股份 51,047,538 36.9401% 49,547,538 35.85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61,885 9.2350% 11,261,885 8.14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285,653 27.7051% 38,285,653 27.705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潘浦敦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1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潘浦敦
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情况。潘浦敦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潘浦敦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潘浦敦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潘浦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2、潘浦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