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8,88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9,666,3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9,555,1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8,443,06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2,200股,公司总股本由98,887,900股增加至98,980,100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98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972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9748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627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9944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972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8,980,1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8,535,2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28,838,928 29.14 11,524,826 40,363,754 29.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141,172 70.86 28,030,334 98,171,506 70.86
三、股份总数 98,980,100 100.00 39,555,160 138,535,26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8,535,26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
咨询联系人:吕玫航
咨询电话:0571-86358910
传真电话:0571-8635890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