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6月3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22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25,300 份股票期权和 25,300 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2、预留授予数量:9.22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7 人
4、预留授予价格:7.3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公告日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董立奇 财务总监 32,300 27.49% 0.03%
骨干员工(6人) 59,900 50.98% 0.06%
预留(已失效) 25,300 21.53% 0.03%
合计 117,500 100% 0.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则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获
票解除限售期 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则根据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
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考核分数 M≥90 90>M≥80 80>M≥70 70>M≥60 M<60
标准系数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①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该部分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或“需改进”时,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解除限售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数量与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的信息一致。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1〕23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8,887,900.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98,887,900.00 元。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