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0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6月10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3.09万份
3、期权简称:天地JLC1
4、期权代码:03642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5 日
2、授予数量:73.09 万份
3、授予人数:101 人
4、行权价格:16.67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期权简称:天地 JLC1
7、期权代码:036424
8、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
数量(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白凯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29,500 3.48% 0.03%
方东良 财务总监 40,200 4.74% 0.04%
齐玲玲 董事会秘书 35,000 4.13% 0.04%
其他骨干员工(98人) 626,200 73.81% 0.64%
预留 117,500 13.85% 0.12%
合计 848,400 100.00% 0.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有效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 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考核分数 M≥90 90>M≥80 80>M≥70 70>M≥60 M<60
标准系数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具体按照下述情况执行:
①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或“需改进”时,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股票期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 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同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07 人调整为 101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5.75 万份调整为 73.09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授予股票期权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天地 JLC1
2、期权代码:036424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6 月 10 日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