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直接持有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48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的股东严金章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513%)。
2、直接持有公司6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的股东、副总经理谢党先生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27%)。
3、直接持有公司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的股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群华先生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28%)。
4、直接持有公司24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的股东、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白凯先生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17%)。
5、直接持有公司168,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的股东、监事柳雁女士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
6、直接持有公司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的股东、监事周家峰先生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4%)。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严金章先生、副总经理谢党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白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群华先生、监事柳雁女士、周家峰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持股总数 6,480,003 9.9025% 公司首次公开
严金章 限售股份 0 0 发行股票前已
无限售股份 6,480,003 9.9025% 发行的股份
持股总数 687,600 1.0508% 公司首次公开
谢党 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515700 0.7881% 发行股票前已
无限售股份 171,900 0.2627% 发行的股份
持股总数 400,000 0.6113% 公司首次公开
张群华 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300,000 0.4585% 发行股票前已
无限售股份 100,000 0.1528% 发行的股份
持股总数 240,003 0.3668% 公司首次公开
白凯 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180,003 0.2751% 发行股票前已
无限售股份 60,000 0.0917% 发行的股份
持股总数 168,004 0.2567% 公司首次公开
柳雁 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126,003 0.1925% 发行股票前已
无限售股份 42,001 0.0642% 发行的股份
持股总数 22,000 0.0336% 公司首次公开
周家峰 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16,500 0.0252%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无限售股份 5,500 0.0084%
(一)严金章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严金章 3,240,000 4.951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二)谢党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谢党 171,900 0.262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三)张群华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群华 100,000 0.152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四)白凯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白凯 60,000 0.091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公司发布本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五)柳雁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柳雁 42,001 0.064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六)周家峰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家峰 5,500 0.008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严金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