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1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的变更及公司董事刘恒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提名申瑞强先生、朱锐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申瑞强先生、朱锐铿先生及黄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黄敏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结合公司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补选贺靖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补选周学勤先生担任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贺 靖 贺 靖、周学勤、王显会
2 提名委员会 王显会 王显会、贺 靖、沈菊琴
3 审计委员会 沈菊琴 沈菊琴、贺 靖、王显会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沈菊琴 沈菊琴、贺 靖、王显会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申瑞强先生简历
申瑞强先生:男,199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2019 年至今,担任贵州锦嘉越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瑞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瑞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朱锐铿先生简历
朱锐铿先生:198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年至2023年2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营业部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广
州瑞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锐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锐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黄敏女士简历
黄敏女士:女,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8 年至 2020 年,担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助理;2021年至今,担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科长(处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