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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1 深市 华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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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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