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741;证券简称:
华宝股份)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书面方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的回函,公司从其家属处获悉,朱林瑶女士已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将相关核实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媒体报道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情况
耒阳市监察委员会对朱林瑶女士立案调查,公司注意到有公共传媒对该事项进行报道,媒体对公司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未能知悉被调查原因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大信息、重大事项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4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将及时回复相关事项并对外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需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答复并对外披露外,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364.6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356.6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84%。公司2021 年度财务核算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公
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对相关事项及时回复并对外披露。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