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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华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 袁肖琴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552,442,32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89.6997%,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500,226,3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1.22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52,216,0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4783%。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52,442,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5150%,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26,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52,216,02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47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4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42,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38,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产品
商品等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429,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29,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6%。

  关联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控制的企业,分别持有公司 499,500,000 股和500,000 股,对本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7.02 公司向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公司向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29,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29,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

  7.03 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8,609,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8,609,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4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1%。

  关联股东共青城东证田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控股股东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 4.94%股份。共青城东证田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820,000 股,对本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审查 2019 年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 2019 年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2,407,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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