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8]261 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590,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7,37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65,531,881.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1,842,118.86 元(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1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111,623.98 103,459.27
2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50,764.55 47,051.39
3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17,040.08 15,793.69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4,879.87
合 计 249,428.61 231,184.2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3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12 月 31 日募 原计划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总额(万 资金总额 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元) (万元) 投入金额(万
元)
华宝鹰潭食品
用香精及食品 2021 年 3 月 1 日
配料生产基地 111,623.98 103,459.27 9,784.49 9.46%
项目
华宝拉萨净土 50,764.55 47,051.39 1,771.84 3.77% 2020 年 3 月 1 日
健康食品项目
华宝孔雀食品
用香精及食品 17,040.08 15,793.69 16.97 0.11% 2020 年 8 月 1 日
技术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4,879.87 64,879.87 100%
合 计 249,428.61 231,184.21 76,453.17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进行延期:
项目名称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 2021 年 3 月 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 2020 年 3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 2020 年 8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华宝鹰潭项目”)前期由于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进展不及预期。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优化方式。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华宝鹰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公司正在对后续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进行进一步优化。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以下简称“华宝拉萨项目”) 由于受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华宝拉萨项目实施地区高原气候、施工时间短等综合考虑,公司控制项目投入,项目建设有所放缓。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前期由于华宝鹰潭项目施工进度不及预期,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才完成相应的生产过渡,导致项目开工滞后;2019 年度,公司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的具体落实做了进一步优化设计,同时综合考虑当前地方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后,
公司拟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重新规划,待实施地点确定后,公司将加快实施。
出于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环境变化因素以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
相关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