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袁肖琴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股份554,49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90.0336%,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共计554,4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90.02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共计4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9名,代表股份54,49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8.848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共计54,4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8.84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共计4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浙商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符启林先生、章焰生先生和余应敏先生分别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3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7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8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5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4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1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201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1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采购原材料
总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控制的企业,分别持有公司499,500,000股和500,000股,对本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02公司向董监高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
总表决结果:同意5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3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商品
总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控制的企业,分别持有公司499,500,000股和500,000股,对本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04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入房屋
总表决结果:同意530,16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7%;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16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反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