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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1

水羊股份: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286,924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 1,073,434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 213,490 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

计 1,286,924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
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于 2022 年 10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19 年激励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公示期
间,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为 412.8533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 494 名,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为 312.0808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
423 名,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

    6、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并同意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28. 9 0 6 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2 元/股;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906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49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42,451 份进行注销,对 4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6,474 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或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续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8、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完成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9、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113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66,646 份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 303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3,855 份进行注销。

    3、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届满,其中 23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2,933 份。

    综上,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073,434 份。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60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4,973 份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 180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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