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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家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御家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20-048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9 栋御
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跃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名,代表股份 207,533,07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50.3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名,代表股份 203,523,7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9.3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 4,009,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72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15 名,代表股份 4,030,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78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津贴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
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暨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汀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戴跃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 28,441,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62%;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5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朱珊先生、张虎儿先生等 423 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 204,174,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8%;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23%;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做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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