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04号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确认,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89,581,512.5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8,958,151.26 元,2023 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7,004,634.3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9,758,832.00 元(含税)。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制定,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