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考虑,董事会拟将投资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调减,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850.00 万元(含 44,850.00 万元)。
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1.“(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 4.50 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50.00 万元(含 44,85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已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2 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 30,082.75 27,000.00
PCB 专线建设项目
2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7,515.10 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12,000.00 12,000.00
款项目
合计 49,597.85 45,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2 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 30,082.75 27,000.00
PCB 专线建设项目
2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7,515.10 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12,000.00 11,850.00
款项目
合计 49,597.85 44,850.00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已扣除相关财务性投资后的金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调整的授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董事会此次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