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珠海明阳办公楼、连廊和 2、7、9、10 号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44,677,615.65 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伍元陆角伍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明阳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同签订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佩珂
2.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 305 室
4.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勇
2.注册资本:257,727.65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158 号 1601
4.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高新技术研究;智能化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抗震产品、综合支架、管廊支架、预埋槽道的生产;建筑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58.2010%
2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5.0794%
3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6.7196%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全称):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明阳办公楼、连廊和 2、7、9、10 号厂房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区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内容:包括 1#办公楼、2#生产厂房、7#生产厂房、8#连廊、9#生产厂房、
10#生产厂房。地上建筑面积约 151,716.13 平方米(具体以图纸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四)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叁亿肆仟肆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伍元陆角伍分(¥344,677,615.65 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六)结算方式
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的 85%支付
进度款;设计变更及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不支付进度款,结算后一并支付。进度款的支付按发包人拨付程序办理。最终累计支付不高于合同价款的 85%。
结算款: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承包人在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竣工资料移交及结算资料的送审,结算审定后 30 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所有维修项目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
结算价的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 30 日内支付结算价的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 30 日内支付结算价的 1%。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珠海明阳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有利于珠海明阳按照既定的计划建成投产、实施。该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公司经营战略落地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合同履约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就违约及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期限有一定的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明阳办公楼、连廊和 2、7、9、10 号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合同》;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