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号 B 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02,686,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77,200,000 股的 73.11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所持股份 202,675,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3.11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所持股份 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0040%。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 0.004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深圳润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盛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圣盈高有限公司、孙文兵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68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