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3,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4,8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于2018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本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400,000 75 46,200,000 138,600,000 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800,000 25 15,400,000 46,200,000 25
股份总数 123,200,000 100 61,600,000 184,800,000 100
七、摊薄后股东权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84,8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632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
咨询联系人:杨小亮
咨询电话:0755-2724 3637
传真电话:0755-2724 360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