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24,80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2,024,80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81,644,654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1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 02*****107 何烈军
3 02*****514 何宇亮
4 02*****028 唐仲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3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4 月 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
6.67 11,317,478 25,464,326 6.67
件股份 14,146,848
高管锁定股份 1,836,000 0.87 1,468,800 3,304,800 0.87
首发后限售股 12,310,848 5.81 9,848,678 22,159,526 5.81
二、无限售条
197,877,960 93.33 158,302,368 356,180,328 93.33
件股份
100.0
三、股份总数 212,024,808 169,619,846 381,644,654 100.00
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81,644,654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2 元。
八、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关于减持意向及价格作出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冯康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满足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 个月内本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3)非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烈军、何宇亮、唐仲良承诺: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九层东西侧
咨询联系人:何宇亮
咨询电话:020-28630359
传真电话:020-2868282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