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36号裕通大酒店4楼澳门厅。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康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32,947,600股,占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7,9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67,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3、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99%;反对47,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倪洁云律师、陈结怡律师
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