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7月16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股票。
(二)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1%,其中首次授予721.00万股,预留79.00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
人。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管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预留权益的授予日,遵循上述原则,并在本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认。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6.58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5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
2、首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1.79元的50%,为每股5.90元;
(2)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3.15元的50%,为每股6.58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二、回购具体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入公司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根据本次需购买的股份数量及公司股票前30个交易日的均价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大约为11,203.7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以最终回购完成为准。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预计回购股份8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31%。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两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800.00万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7、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的期间有效。
三、此次购买的股票在授予激励对象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回购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