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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4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0,66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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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5 陈伟忠
2 00*****451 陈智忠
3 00*****198 阮宜宝
4 01*****483 陈华忠
5 01*****663 陈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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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毕双喜先生
咨询电话: 0757-28603333
传真电话: 0757-266144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