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北 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实
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拟以其自有资金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刘铁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8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增持金额为 999.82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铁峰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收到刘铁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
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铁峰先生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刘铁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4%。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373,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4,7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子女刘一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97,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9%。(计算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均按照总股本 130,065,90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3,557,580 股计算。)
2、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百邦科技(股票代码: 300736) 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交易价格根据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
牌,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刘铁峰先生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刘铁峰先生的通知,刘铁峰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1,18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增持金额为 999.82 万
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刘铁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
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刘铁峰 集中竞价 305,000 0.24% 1,486,500 1.18%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 - 25,373,687 20.06% 25,373,687 20.06%
限公司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 - 4,755,200 3.76% 4,755,200 3.76%
心(有限合伙)
刘一苇 - 797,255 0.63% 797,255 0.63%
合计 - 31,231,142 24.69% 32,412,642 25.62%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刘铁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